河南航空港能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兴港电力1%股权法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航空港能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启动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特向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收购兴港电力1%股权法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4 层402号
3.采购项目概况:河南博元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其持有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股权。为推进该部分股权收购工作,需聘请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专项资产评估工作,客观公允评估标的股权市场价值,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为我方股权收购定价及决策提供专业评估依据。
4.采购范围:
(1)针对博元电力所持兴港电力1%标的股权开展专项资产评估工作,综合确定标的股权市场价值,分析股权价值影响因素,公允测算标的股权市场价值,出具符合监管及行业规范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
(2)辅助我方(河南航空港能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破产管理人对接、沟通,配合破产财产处置相关工作,就评估方法选取、参数取值、评估结果等相关事项做好解释说明,推动1%股权处置流程进展;
(3)配合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工作,对评估报告进行必要的答疑、复核,按照破产处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完善评估相关配套资料;
(4)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形成完整评估工作底稿,完整留存不同评估方法测算过程资料,整理移交全套项目评估档案资料;
(5)双方商定的其他与本股权收购项目相关的评估服务。
5.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6.质量要求:服务成果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评估过程严谨,评估结论客观公允,能够满足公司股权收购定价要求,充分披露评估重大特别事项。
7.采购控制价/采购预算为: 人民币13万元(含税)
注:若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8.服务/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资产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9.采购方式:比选采购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响应人应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执业证书;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清晰可核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二)业绩要求
1.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须附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注册日期起算执业年限满5年,加盖单位公章),具备至少一项国企股权收购、破产财产处置资产评估相关项目实操经验(须附对应项目合同及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可体现项目类型及项目负责人参与角色,加盖单位公章)。
(三)信誉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
2.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在评审会议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评审规则
比选采购: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选取综合评分最高为成交单位。
四、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采购公告网页自行下载(https://www.hkgfztz.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26日 15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 号7号楼4层402号,文件密封后可由响应人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的需自行考虑邮件到达时间。
3.文件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翟帆13633820577
4.其他有关事项:响应文件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hkgfztz.com)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航空港能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4层402号
联系人: 翟帆
联系电话: 13633820577
2026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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