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区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现启动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特向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3.采购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项目范围为东至九霄东街,南至九霄南路,西至孙武路,北至东海路,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进行变更。
4.采购范围:开展全过程的系统化咨询服务,包括前期咨询、方案指导、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项目概况、建设必要性、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需通过内部决策、发改统计局可研评审,并取得变更批复文件。
5.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6.质量要求:编制的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深度要求,满足采购人项目建设需求及相关审批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7.采购控制价/采购预算为:60000元(含税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因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产生的食宿、交通、函证、翻译、复印打印资料等全部费用)
注:若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8.服务/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文件。
9.采购方式:比选采购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响应人应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二)业绩要求
最近五年承接过至少两项专项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三)信誉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报价,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在评审会议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小于3家时,本次采购流标。
三、项目评审规则
比选采购: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选取综合评分最高为成交单位。(评审规则详见附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采购公告网页自行下载(https://www.hkgfztz.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9 日 18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9号楼5层,文件密封后可由响应人直接送达或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的需自行考虑邮件到达时间。
3.文件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裴先生19838989659
4.其他有关事项:响应文件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hkgfztz.com)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区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QB5栋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19838989659
郑州航空港区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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